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B类、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4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B 类、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对国联
恒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 类、E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B 类、E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B 类、E 类基金
份额,形成 A 类、B 类、C 类和 E 类四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
对应的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96;B 类基金份额代码:02224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97;E 类基金份额代码:022242),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 B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新增的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20%。B 类、E 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1、本基金 B 类、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金额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0%
B 类基金份额 100 万元(含)-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含)-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E 类基金份额 0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 B 类、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
(注:Y:持有时间)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 B 类、E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B 类、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分别为 0.30%和 0.10%。
4、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5、本基金 B 类、E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
参考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6、本基金 B 类、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设置与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不同的销售渠道。
(1)直销机构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6 号大百汇广场 31 层 02-04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玖安广场A 座 11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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