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
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3 月1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008791、C:008792)的销售机构。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及业务类型
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等请遵循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销售机构 网址 客服电话
平安银行 bank.pingan.com 95511-3
广发银行 www.cgbchina.com.cn 400-830-800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www.drcbank.com 0769-96112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mfchina.com 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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