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0
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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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关于准予嘉实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772 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运作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A,基金代码: 008778,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C,基金代码: 008779,不收取认(申)购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
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
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非经登记机构同
意不得撤销。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
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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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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