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9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1月0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7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
公告依据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1.0015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514,066.37
基金的相关 位:人民币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308,439.8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0.0100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每季度末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等于0.01元,则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01月11日
除息日 2024年01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01月15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24年01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2024年01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红利发放金额,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不受1年锁定持有期限制。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0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