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政府决定,自2月18日起停止对通过快递方式销售的小额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府第 78/2010 号决定适用于小额商品的免税政策(而《增值税法》未提及此问题)。这是政府根据《东京公约》的承诺完成的。因此进口通过快递服务发送的价值低于 100 万越南盾的小额,免征进口税和进项税(进口阶段)。
根据指导《进出口税法》的第 134 号法令,礼品和捐赠也免征进口税。在副总理胡德福于1月3日签署的第 01 号决定中,政府废除了上述第 78 号决定。因此,从2月18日起,通过快递进口的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的进口商品将不再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
此前,财政部在解释暂停免税时表示,英国、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取消了小额进口商品的增值税豁免。许多贸易便利化项目 (TFP)专家还建议越南考虑取消这项规定。此外,2010 年颁布了小额货物免税政策,当时报关系统完全由人工执行。当时,这项免税有助于加快货物的清关时间,减少需要报税和缴纳的商品数量。
然而,到目前为止,这项政策不再适用,因为多年来电子商务发展非常迅速。“取消免税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平并鼓励消费国内生产的商品,”财政部表示。事实上,在过去几年里,快递的小额商品主要是国内消费者直接从国外购买的,主要通过两个渠道:Shopee、Lazada、Tiki、TikTok Shop等国内电商平台上的国际店铺和速卖通、Shein, Temu等跨境零售平台等 。
根据电子商务数据平台 Metric 去年前 9 个月的电子商务报告,200,000 越南盾以下的商品占整个越南电子商务市场销售额的一半以上。越南人每月在网上购物上花费 10 亿美元。据估计,每天约有 400-500 万个小额订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中国运输到越南。
因此,取消免税被评估为有助于为以下方面提供额外的资源国家预算.去年,通过快递服务进口的价值低于 100 万越南盾的商品总价值为 277,000 亿越南盾。相应地,数字预算收入免税后,增值税可能会增加约 2.7 万亿越南盾。
当局评估认为,新法规可能会增加小额商品的纳税申报程序。但是,港口和仓库的海关管理信息化系统已经完成,提高了清关能力,因此通过快递进口的货物,包括小额货物的管理,将集中快速地进行,不会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