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8 09:34:19 股吧网页版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8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7 月 7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7 月 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
率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8761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1 年 6 月 18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10 月 8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信用债
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
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利率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
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以及投资
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
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并作为债券组合的久期
配置的依据。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本基金将进行类
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属债券,本基金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
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
注其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固定利率债券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
(M)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00 万元 0.6% -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4% -
500 万元≤M 每笔 1000 元 -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万元 0.8% -

南方骏元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5% -
500 万元≤M 每笔 1000 元 -
赎回费 N< 7 天 1.5% -
7 天≤ N< 30 天 0.1% -
30 天≤ N 0%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年费率
管理费 - 0.30%
托管费 - 0.05%
销售服务费 - -
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