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0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0年7月8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止(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期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6日)。
4、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收件人:九泰聚鑫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二层
联系电话:010-57383953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黄文逸
请在信封封面注明:“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2)非纸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非纸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的规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8日,即2023年11月28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供纸质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三种投票表决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am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需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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