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7 月 13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7 月 14 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45 号《关于准予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成
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我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大会。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3 年
6 月 17 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3 年 06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06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 大成兴享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087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 06
月 19 日)基金份额总额 50,535,576.42 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本基金属于平衡型的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类、
投资策略 非权益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
实际表现及预期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
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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