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5
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
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年7月15日起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5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基金简称: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E,基金代码:021153)。本基金E类基金
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E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集利18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
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附件:《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 二 部 分 委员会 55、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指
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
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 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 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
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 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
第 三 部 分 六、基金份 金份额。 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基金的基 额类别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
本情况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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