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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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7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分类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天治天得利
货币 C ;基金代码:022125.OF)。本基金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新增 C 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本基金原有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费率结构以及两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将形成 A 类、B 类和 C 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2、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类型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
赎回费率 的申购和赎回费率为零。
销售服务费率 0.25% 0.10% 0.01%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1 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追加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1 元 1 元 1 元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 1 份 100 份 1 份
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 1 份 500 万份 100 万份
不少于 500 万份 少于 500 万份 不参与升降级规
基金份额升级规则 时,自动将 A 类 时,自动将 B 类 则
基金升级为 B 类 基金降级为 A 类
管理费率 0.20%
托管费 0.05%
注:若 C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下存在多个交易账户,则每一个交易账户
均需满足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不低于 100 万份。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1) 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换等业务。
(2) 投资者在办理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时,单笔转出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
(3) 各销售机构(直销柜台除外)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
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直销柜台除外)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最低限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
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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