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裕瑞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8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裕瑞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裕瑞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裕瑞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泓德裕瑞三
公告依据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泓德裕瑞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5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5月22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含该日)至2023年6月16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如出现暂停运作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重新确定新开放期的起始时间并提前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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