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0
德邦锐恒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德邦锐恒 39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7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0,017,108.7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
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
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
投资固定收益类品种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与基
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
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
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如果债券
的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
售权而不得持有该债券至到期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
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
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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