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7
德邦锐恒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8日成立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心理、交易制度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投资人只能在开放期进行申购与赎回。投资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不能自由赎回,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提前清盘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及“侧袋机制”有
关内容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除非另
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目录...... 4
第一部分绪言 ...... 5
第二部分释义 ......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基金的暂停运作 ...... 29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 31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4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