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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8 09:10:18 股吧网页版
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8

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8 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610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80,213,886.69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0)第 00229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在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仅在场
外申购、赎回。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
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
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
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8 月 6 日,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7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龙头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龙头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87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23 年 8 月 6 日)基金 120,303,414.65 份

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和香港市场,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
投资目标 究,精选各行业及细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进行投资,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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