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9

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03-19
送出日期: 2021-03-2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前 海 联 合 泰
瑞纯债 C
基金代码 008703
基金管理人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8-1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雅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0-08-13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2-23
基金经理 黄浩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0-08-13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25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
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含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
期货、信用衍生品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期限结构策略; 2、行业配置策略; 3、息差策略; 4、
个券挖掘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 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 7、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 投资者可阅读《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
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 费 方 式 / 费

备注
赎回费 N< 7 天 1.50%
7 天≤N< 30 天 0.10%
30 天≤N 0%
注:本基金 C 类份额无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40%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金
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