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1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募集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2493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本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 通过本公
司的直销柜台、 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进行公开
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6、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7、本基金按照人民币 1.00 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
认购价格为 1.00 元/份。
8、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
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的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
总份额的 50%, 本公司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
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 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
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
认为准。
9、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各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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