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1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
及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发布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
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
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寄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 1100 号金利通大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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