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4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基金中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
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到达目标日期(2035年12月31日)后2036年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债基优选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设置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三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导致持有多笔不同期限的本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时需特别关注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量,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了该份额持有人持续持有超过三年的基金份额数量,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将被予以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赎回申请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目标日期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