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8
关于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对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D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分别为 008686 和
008687。另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 020378。
2、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D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相
同。
(2)申购费:
申购金额(M,元)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0 万 0.1%
500 万≤M<1000 万 0.05%
M≥1000 万 每笔 100 元
(3)赎回费
持有时间(T)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 日 1.50%
7 日≤T 0%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将 100%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代销机构名单以届时管理人公告为准。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应修改了《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第 24 项修改为:
“24、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2、《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的类别”修改为: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D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