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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30 10:36:48 股吧网页版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06月30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财通兴利纯债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12月0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4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2023年度定期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6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2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九、基金的投资 ......45
十、基金的业绩 ......56
十一、基金的财产 ......58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5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6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6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2
十七、侧袋机制 ......80
十八、风险揭示 ......8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3
二十五、备查文件 ......134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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