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06 08:2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6


关于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兴利12月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86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01月09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01月0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01月0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01月0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12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包括该日),第二个封闭期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2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包括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