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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13 07:22: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中债1-3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在 《证券时报》 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
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
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
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吴晓欣

联系电话:0755-29279191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7月15日,即在2022年7月15日下午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
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 (以下合称 “公

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
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 )自行投票

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
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
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
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
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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