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1
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2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2
九、基金收益分配 26
十、基金信息披露 28
十一、基金费用 30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2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3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34
十五、禁止行为 35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6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37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3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1
鉴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韩歆毅
成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邮政编码:200336)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