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08 07:17:57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季兴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2月0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公告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24年02月19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02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02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02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A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44 00864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是 是

换业务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
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
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
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
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02月19日至
2024年02月21日,投资者可在此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
币1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直
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