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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季季
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季季兴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08月07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08月0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08月0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08月0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A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44 00864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是 是
务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
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如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投资者可在此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
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 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申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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