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5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04 月 1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季季
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04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04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04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04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 A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开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44 00864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2
回及转换业务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包括该日)至 3 个月后的对
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
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如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
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 2022 年
04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04 月 18 日,投资者可在此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
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申购业务3.1 申购金额限制
( 1)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
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但最低申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元。
3
(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M<100 万元 0.50%100 万元≤M<200 万元 0.30%200 万元≤M<500 万元 0.15%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同一交易日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是否开展优惠活动及具体费率优惠规则
均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赎回业务4.1 赎回份额限制
(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
得少于 1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
额余额少于 1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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