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0 09:22:06 股吧网页版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 2025 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 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
同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 Y 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
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是目标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最适宜退休
日期为 2020 年至 2030 年左右的投资者购买,对于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并未设计针对性的投资策略,提醒投资者务必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1 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依照下滑曲线配置并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投资者的年龄结构、风险偏好及资本市场各类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情况变化,可能会调整下滑曲线,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产生差异。若基金管理人调整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则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下滑曲线的调整情况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持有基金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