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7
国泰民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6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7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4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15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9】2530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 FOF 产品中风险中等的产品(目标风险系列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划分为三档,分别是稳健、平衡和积极)。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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