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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09:04:03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3

富兰克林国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富兰克林国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关注。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提醒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形。您购买本基金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在您做出投资决策前,敬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一、充分了解本基金

(一)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平衡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二)本基金定位为平衡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为 50%,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0%-55%。同时,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50%的
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含存托
凭证)占基金资 产比例均不低于 50%的混合型基金。

(三)本基金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
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
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投资人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
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A 类基金份额 0.60%/年(不再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

Y 类基金份额 0.30%/年(不再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

A 类基金份额 0.15%/年(不再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收取托管费)
托管费

Y 类基金份额 0.075%/年(不再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收取托管费)

未来,如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适用的费率
折扣进行调整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金额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80%

申购费 50 万元≤m< 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Y 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

3、本基金的赎回费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持有满 3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充分了解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一只平衡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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