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高股
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高股息龙头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高股息龙头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中上市时间满三年的上市公司证券。
2、选样方法
(1)在样本空间内选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