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永裕稳健
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开放日常赎回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天弘永裕稳健养老一年
基金主代码 0086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公告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
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注: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养老目标风险基
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了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1 年的年度对日止。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本基金首
个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即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 1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问题解决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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