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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2 09:07:03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2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 简称“本基金”)根据2019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34号)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5%。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投资,风险等级为稳健级,将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以上或者最近 4 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将 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非权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现金等)。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 25%),下浮不超过 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 10%)。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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