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6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30%调低至 0.15%,基金托管费
年费率由 0.12%调低至 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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