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0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035 号)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产品类型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以 2 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年后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2 年后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自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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