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9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0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6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0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
2021 年第三次分红
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
简称 定开债 A 类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008615 008616
代码
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 1.0115 0
值(单位:
截止基准
人民币元)
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 基准日下
相关指标 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
27,299,808.30 0.00
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
红方案(单位:元/10 0.1 0
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2月10日
除息日 2021年12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2月1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2月10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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