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5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基金名称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6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0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泓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09月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年第二次分红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开债A类 开债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15 008616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净值
1.0152 0
截止基准 (单位:人民币
日下属分 元)
级基金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
相关指标 基金可供分配利
36,140,783.55 0.00
润(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09月28日
除息日 2021年09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09月2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09月28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2021年09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