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
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以通
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于2024年8月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
大会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
6日,并于2024年8月7日进入清算期。
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了《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9,832,805.89元,其中A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人民币6,620,248.88元,C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
产人民币3,212,557.01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24年8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
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