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9-14 09:11:37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9 月 1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惠智纯债

基金代码:00859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截至 9 月 13 日,本基金已连续 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3、公告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