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诺亚正行”)等多家销售机构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0 年 3 月 6 日起,本公司增
加诺亚正行等多家销售机构为旗下天弘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代码:008592;C 类代码:008593)的销售机构,并相应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情况
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诺亚正行、和耕传承。
开通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东方财富证券、基煜基金。
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展恒基金、汇付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和讯信息、盈米基金、招商证券、嘉实财富、中正达广、上海长量、联泰基金、通华财富、乾道盈泰、新兰德、好买基金、天天基金、蛋卷基金、奕丰金融、万联证券、万家财富、万得基金、新浪基金、汇林保大、创金启富、格上富信、凤凰金信。
二、优惠活动
自 2020 年 3 月 6 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
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
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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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