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4 09:52:57 股吧网页版
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4

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14 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9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融
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自 2021 年 7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本基金进入
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远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5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07-02) 8,376.76 份
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封闭期
内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
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
投资策略等部分。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
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
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正式生效,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