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安中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信用类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中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06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9年 12 月 27 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可能受到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