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安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0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汇安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更正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汇安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现将披露的《汇安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基金募
集情况‐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的内容更正如下: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1 此比例为认购份额占所认购类别总份额比例
其中: 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份 额
(单位:份)
50,020.02 500.62 50,520.64
占 基 金 总 份额 比
例1
0.01493% 0.00016% 0.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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