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8526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85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暂停运作的情形除外),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本
基金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自 2024 年8 月 31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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