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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7 09:33:09 股吧网页版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7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3 年 1 月 13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1 月 17 日

一、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03 号《关于准予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 2022 年 12 月 30 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两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本基
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自 2023 年 1 月 3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3 年 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止对除
待申购新股和应收利息外的所有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 月 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5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2年12月30日) 47,159,703.28份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
合A 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518 01576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46,611,695.83份 548,007.45份

总额

注:本基金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起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深入挖掘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代表新的经济
发展方式和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和企业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上,追求基
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
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跟踪和
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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