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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1 11:29:34 股吧网页版
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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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宝盈鸿盛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38 号)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具体办理业务
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
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
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
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自募
集首日起至 T 日(含首日),若认购申请金额接近、达到、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有权于 T 1 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自 T 1 日起(含该日)不再
接受认购申请。 2

自募集首日起至 T 日(含首日),若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基金
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结束日(T 日)
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而对募集结束日当日(T 日)的有效认
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即末日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
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期间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最终认
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8、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
差。若发生比例确认,认购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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