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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自2024年8月2日起,本公司新增国信证券为旗
下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
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008505/008506
注:A/C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
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
售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
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
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
规则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
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
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
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
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
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
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
该日)。
5.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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