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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08:11:32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2024-10-2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

代为履职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李沁女士因休产假于2024年10
月21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基金经理相关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李沁女士休假期间,其参与管理的鹏扬聚利六个月
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杨爱斌先生单独管理。

李沁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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