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7
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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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华商鸿畅 39 个月定期开放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证监许可 2019[2483]号文和 2020 年 9 月 1 日
机构部函[2020]2382 号文注册。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资金。
3.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
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39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
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
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0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
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以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
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
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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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风险。
5.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华商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
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7.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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