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20
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泰颐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8,322,303.6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
存续期(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
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
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
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
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
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
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
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
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
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
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
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
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
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
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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