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颁布,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于 2018 年 6 月 6 日颁布施行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中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进行了修订以及对援引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更新,并相应调整了《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内容,同时,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信息更新。
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将自 2021 年7 月 9 日起正式生效。朱雀安鑫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rosefinc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921-721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